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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嫖三次的郑文杰 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

张迟有度 法之剑 2021-06-17
文杰火了!火得很,很难想象,一个嫖客,居然能火到这种程度,在风月界,郑文杰作为英国驻港领馆的工作人员,堪比当年在大宋东京汴梁城奉旨填词穿梭于烟花柳巷的柳永柳三变!
郑文杰和英国驻港领馆就是得了迫害妄想症,明明是嫖娼,非得把节奏往近期HK的乱局上带,非说是内地就HK近期乱局打击报复英国,真不要face,月(其实是两个星期)嫖娼三次“郑三炮”的话有可信度吗?
郑三炮接受BBC采访,称不想让大家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他是否嫖娼上,还对深圳警队极尽抹黑之能事。
怎么可能不关注他是否嫖娼呢?你郑三炮太小看大家八卦的欲望了,很快,实锤就来了。
很多朋友的问题也来了:为啥郑文杰三次都是去同一个会所?郑文杰三次嫖娼为啥都是2个多小时?难道此人在那方面有超长待机的能力?为啥郑文杰是拘15天,不是12天,也不是8天?
既然您关注了张迟有度(ID:zcydzk),俺是绝对不会让你白白关注的,您不知道的,俺可以告诉你,这样的案子俺办过不少,有些事儿,俺可以给大家唠唠。可能有点污,别怪我,这很真实。
从郑文杰去的会所看,三次都是同一个地方,这说明郑文杰对此会所很熟悉,是常客。一般而言,常客,在一个地方都有固定的一个失足女为其服务,郑去嫖娼的时候应该是“点台”。
啥叫点台呢?如果去了之后,找妈咪(老鸨、鸡头)相中那个挑那个,随机挑选,叫“选台”,各地的叫法可能不一样,但意思就是随机选,常客在一个店里一般都会有自己“中意”的一个或者多个女的,这些女的“工作”时是不透露真名的,一般都有编号的,或者是叫“涵涵”、“丽丽”、“蓉蓉”啥的,熟客过去后直接找自己熟悉的,就叫点台。一看就知道,郑某是嫖娼的老手,但监控视频的保存是有时限的,月嫖三次的频率,从俺办的类似的案子看,确实已经算是风月场的高手了。
郑文杰那方面并非“超长待机”。一般情况下,到了这种会所之后如果要嫖娼,会先经过好几个过程,首先是洗澡,然后是按摩、推油、SPA啥的,有的还会有所谓的“根疗”、艳舞、XX诱惑之类的。前面的过程一般是60分钟起步,有的是90分钟,也有120分钟的,与失足女“为嫖资鼓掌”的过程其实也就那么几分钟,失足女会在鼓掌的过程中用尽一切“技巧”让男方“一败涂地”,因为为嫖资鼓掌的过程是不论服务时间长短的,在约定时间内,以男方“一败涂地”为终结,女方会尽早结束鼓掌的过程,因为这不是为真爱鼓掌,女的仅仅是为了钱强颜欢笑而已,女的会在男的“一败涂地”后表示遗憾:你看,我好想和你久一些,可你不行啊。所以,郑某并不是什么超长待机,他看他那样子,不早泄就不错了。
郑文杰被拘15天,是因为他的行为属于多次违法,是严重情节。嫖娼,情节较重的,会被拘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至于罚款,对郑这种人,毫无作用,郑文杰这种身份和收入,在高档会所与失足女为嫖资鼓掌的,罚款起不到作用,有用的是拘留。
深圳警队在传唤和处罚时没有通知郑文杰的家属太人性化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83条、97条规定,警队应该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家人,应当把处罚情况通知家属。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其它原因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将记录在案。也就是说,即便是郑文杰要求不通知,警队也是可以不理会他的诉求。深圳警队真是给足了郑文杰面子,而这厮得了便宜还卖乖,抹黑深圳警队,坏透了。
大家别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也别说我污,办过这种案子的话,你就知道,现实情况比我讲的污十倍都不止,污到连郑三炮之流和女的为嫖资鼓掌时用什么姿势鼓掌都问的清清楚楚。我见过无数个被抓的嫖客磕头下跪,要求不通知家属的,但我也无数次不理会这些嫖客的要求通知家属,不理会这种诉求从法律上讲没毛病。深圳警队太人性化,如果当时通知郑文杰的家属,他敢这么嘚瑟、敢去抹黑深圳警队?
如果郑文杰再嘚瑟,建议深圳警队公布郑被抓现场视频和做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那才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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